重庆市林业局近日,重庆市林业局专题研究营造林质量监管工作,大力推行“五项制度”:一是建立营造林质量责任追究制。从现在起,凡是国家核查和市级检查在营造林质量上有问题的区县,找出存在问题的根源,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取消该区县当年目标考核评优和两年一度“绿化杯”评选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对问题特别严重的区县次年造林等项目和计划中止安排一年。二是建立定期通报制。
对国家核查和市级检查在营造林质量上有问题的区县,进行全市通报;对市级营造林综合检查结果排名进行通报。三是建立过程监理制。所有重点工程实行在造林过程和工程实施阶段进行市级监理,根据监理情况定期通报,公布监理情况。
四是建立限期整改制。对于国家核查和市级检查有问题的区县要分县发出书面通知,提出要求,限期整改。五是建立综合检查制。
为了加强营造林质量的监管,全面促进营造林事业又快又好发展,国家实行了营造林综合核查。为了适应新的形式,重庆市将依照国家营造林综合核查办法,制定“重庆市营造林综合检查方案”,每年组织一次市级营造林综合检查,对营造林实绩、重点工程造林实绩和相关年度营造林成效进行检查和评价。另外,要开展定期培训,有针对性地进行梳理培训,每年召开一次营造林质量技术培训会,两年召开一次营造林质量工作会,加强相关技术、规程、规定和法规等的培训和宣传力度。
重新编印营造林质量工作手册,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和造林的主要环节和技术用图文并茂的方式反映,有操作性,严格要求实地设计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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